(1)资格审核:考生于3月15日至16日向报考学院提交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和副高职称原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3) 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其他考生免考)
(4)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 关于体检:复试时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 关于复试:复试地点由报考学院确定。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其它必要的测试。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7) 关于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以获学士学位6 年及以上者身份报考者)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者亦可加试1 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不同于初试科目)由报考学院确定。
2018年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博士生招生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等三种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