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2.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3.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0日指定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收其他费用)。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4.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申请或审批。
5.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依次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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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2018年玉溪师范学院毕业生进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个人信息变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