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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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一)网络确认截止时间:5月31日
因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因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变更:
1.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的学生,请先提交确认申请,待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凭录取通知书尽快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2.因填写学籍信息(比如:休学、留级、参军等)有误导致尚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可凭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这些学生现在不必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8项信息学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若以上各项信息有误,请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三)还款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2.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3.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0日指定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收其他费用)。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4.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申请或审批。
5.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依次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四)违约后果
1.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5.对于申请提前偿清贷款的学生,每年1-10月的1-10日可以向县资助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在当月15日之前将足额资金(为扣款成功,请多存入10元)存入还款账户等待扣收。
附:生源地贷款(学生版)操作说明
学工部
2018年4月9日
生源地贷款(学生版)操作说明.doc
附:生源地贷款(学生版)操作说明
学工部
2018年4月9日
生源地贷款(学生版)操作说明.doc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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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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