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复试外语成绩低于40分。
(2)面试成绩低于72分。
(3)体检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5)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6)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2、满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复试总成绩×1,满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复试总成绩×0.9,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
对于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考生须有工作单位且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2018年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