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取得我校学籍,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燕山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燕山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招生电话:0335-8057069 ;学校网址:http://www.***.cn。
5、本章程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燕山大学本科其它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