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和校招生监察工作组组长联席会议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和监察室,由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组组长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
2018年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