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纪委监审处、招生处、研究生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校医院、招生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二)博士招生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招生处代表学校与学院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责任书》,学院与教师、工作人员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2018年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