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方案、程序和内容,并将相关方案、程序公示在学院公示栏内。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呈贡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需在2018年5月22日之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
各学院在招生处公布复试人员名单后电话通知复试考生时间地点,确保没有遗漏。
(二)学术水平考查(专业面试)
学院根据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专业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核的具体项目及分值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1.专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结合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3)英语听说能力。(占10%)
(4)科研潜质。(占10%)
(5)综合素质。(占10%)
2.专业面试考核的要求
(1)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博士生招生导师必须参加,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面试考核试题的命题和印制工作,题目数量不得少于复试考生的2倍。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题回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可由英语水平较强的导师承担。每个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
(5)学院要给等候面试的考生安排候考室,不得让考生在考场门外议论,以免影响考场内考生的面试。
(6)复试程序要严格规范,纪检员要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全程全景摄像。
(7)在复试现场,所有导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并上交统一管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与地点与学院专业面试考核时间同步,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此项工作由学院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时要结合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招生简章附件)进行,必要时可申请查阅考生档案。
(四)体检
1.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体检,审核体检报告。
2.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可不在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但必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2017年10月30日后)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如有考生需要到校医院体检,请学院提前1-2天与校医院协调,以便安排。学院研究生秘书必须带队组织,认真验证考生的身份,以防代检。考生体检时须携带1张彩色证件照及体检费70元,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4.学院应将考生提供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交校医院,连同到校医院体检的考生后得出体检结论作为学院录取依据。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的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六)复试成绩由学校统一公布。
(七)依据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件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50元,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在复试报到时收取。
2018年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