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4]226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移民开发局批复,指定学院为水库库区移民考生招生单位,符合条件的库区移民高考考生,录取进校后,每人每年省财政补助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