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关于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