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各培养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将派人参与和监督整个复试工作,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政策和纪律严肃进行查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各培养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将派人参与和监督整个复试工作,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政策和纪律严肃进行查处。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积极组织实施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各培养单位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认真遴选复试教师,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组长应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招生人数较多的一级学科,可以根据任务并根据精简原则组织两个以上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各培养单位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认真遴选复试教师,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组长应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招生人数较多的一级学科,可以根据任务并根据精简原则组织两个以上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
1、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招生工作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单位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并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复试人数至少是招生规模数的1.2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使教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
4、复试专家小组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招生工作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监督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