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之前一律要进行资格审查,并交验以下材料:
1、《云南警官学院2018年攻读警务专业硕士报考资格审查表》;
2、云南警官学院三方培养协议(云南警官学院、考生所在单位、考生三方签定培养协议,来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已经单位和本人签字盖章的协议一式三份,复试报到后学院补签,三方各持一份。此协议非常重要,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则上应有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武警除外);
6、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8、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必须提交报名时的身份证(原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
(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根据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三方培养协议、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者学士学位证书、人民警察证原件、体检报告等,并收存三方协议、与其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和学历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8年云南警官学院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