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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组织机构

2018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组织机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10:00:00 解决时间:2018-06-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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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十四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均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或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时,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三条 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者;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不招肢残者;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

第二十四条 退档原则:分数低者先退。

第二十五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公布在学校网站上(http://www.***/)。

第二十六条 我院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考试办公室或所属二级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费:雕刻艺术与工艺专业(3年制):8000元/年·生;其它专业(3年制):5000元/年·生;

第二十九条 住宿费:800--12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均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刊登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普高招生计划版或填报《志愿指南》上。

第三十条 奖学金

1.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元/年;

2.获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院生数15%,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4.学校国土励志奖学金,500元/年。资助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6%。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1.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一等3500元/年·生,二等2500元/年·生;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生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办理;

3.勤工助学:我院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院内勤工助学岗位;

4.临时生活补助:与全省普通高校同等对待。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招生章程、简章与本章程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国土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652501

咨询电话:0871-68160678 68160078 68160222

监督电话:0871-68160980

学校网址:http://www.***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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