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云南大学“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
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931676(监察处),
0871-65033756(马克思主义学院)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6日
2018年云南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初试成绩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