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普通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可在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学科建设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要求。复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在复试分数要求确定后公布。届时,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事宜请考生继续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cn)。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8日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大学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博士、硕士和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办法以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条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纪委监审处负责程序性监督。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申请复核。
第五条 成绩复核仅限对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答卷的漏判、漏统、错统和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答卷原卷,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
第六条 每位考生申请复核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
第七条 申请复核程序: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公布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考生必须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成绩复核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由考生本人手工填写的《云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②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考生需将以上纸质材料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传真或者现场提交至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受理考生申请后,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到3名招生工作人员及学校纪委工作人员组成复核组,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四)复核结束后,研招办会及时将复核结果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或者于网站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到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查询复核情况。
(五)若经复核,考生成绩有误,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须于申请复核截止日之后的1周内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关规定上报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
第八条 复核后的成绩为终成绩,不再受理考生的再次复核申请。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云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2018年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排名查询及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