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报到程序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分院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学科教学的考生,按专业去相关分院办理),资格审查影响考生的是否录取,分院要严格进行学生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前学校发放已签订的就业协议,在职考生应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严把资格审查关,做到“一个考生不少,一个环节不漏”,同时加强对考生的政治审查和诚信评判,对于弄虚作假和考试违规的考生,一旦确定,一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破格复试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考生可申请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我院对于生源相对不足,通过调剂仍不能完生计划的招生专业,方考虑接受考生参加破格复试。启动破格复试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方可执行,全过程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在本年度的招生录取工作中,优先保证生源质量,积极做好调剂工作,原则上不单纯为完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
4.录取
(1)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首先在各分院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核,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名单为准。
2018年伊犁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