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本校的“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章程和实施方案,与对口院校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科、教务科与对口大专院校相关部门为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招生就业科职责为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与对口院校共同商议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教务科的职责是协同对口大专院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共同完成中、高职课程体系的设计,做好课程衔接,制定转段考试方案,共同完学管理和考核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办公室在招生工作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对口学院的招生计划数,开展“三二分段”招生。
第十五条 “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对口招收的生源将独立成班。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
第十六条 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十七条 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初中毕业生,择优录取,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以“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的项目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如“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报名的学生全部列入试点班培养;如“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在入学当年的8月下旬进行考核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的方式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笔试考试的科目为一门,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组成,由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组织教师出题;面试考试由各相应专业部组织专业教师确定。
第十八条 试点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试点班。
第十九条农村户口及符合条件的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三年免收学费;云城区非农户口和外市地级市城区非农户口的学生收取文科学费3170元/年、理科学费367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课本资料费400元/年(多退少补)。参见省专业目录。
第二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二年共4000元。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督组的监督,纪检监督组联系人:刘维杰
监督电话:0766-8983306
传真:0766-8836037
电子邮箱:yfzzdwb@***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83303
传 真:0766-8836037
电子邮箱:yfzz8983303@***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三二分段)报考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授权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科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18年云浮中专“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