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于9月8日至9日,凭宜春学院寄发的《高等院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以及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个人档案来校报到。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请在9月10日16:00之前以传真形式(传真内容主要包括:请假条、高考准考证、入学通知书等)向我校招生就业处(0795-3201962)请假,假期不能超过七天。未按时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将失去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新生在报到期间持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至我校教务处学籍科(电教楼206)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按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咨询、联系电话:0795-3201229(教务处)、3201335(武装部)。
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报到地点:宜春学院本部(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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