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在提供有关拟录取考生电子信息(含正式投档和拟调剂的)的基础上,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文本信息进行审核:
①第一阶段正式投档拟录取考生信息(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或考生档案号)、考分及拟录专业等,下同);
②第一阶段正式投档考生中拟退档考生信息,必须注明正当的退档理由(市招办将进行核查);
③出具院校拟调剂录取考生相关信息(已被他校录取的考生,按前文要求出具有关材料);
④按要求提供拟录取全部考生电子信息汇总表(见附表三)。
院校说明录取费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