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在市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全市和各地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且各地的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时如遇尾数同分原则上跟进录取(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紧密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的等次录取。
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入学、重复录取。各录取学校对已投档录取的学生要抓紧做好登记注册,及时建立新生学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招生考试中心联合审核,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答案来源于:2018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8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录取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