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设有贫困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五章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银川能源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银川能源学院学士学位。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详见银川能源学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答案来源于:2018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银川能源学院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凭银川能源学院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