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9月28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复试。我校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在10月中旬进行,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公示10个工作日。研招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疑问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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