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详见附件1)
2、成绩复查流程
我校将汇总考生复查申请,统一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负责复查国家统考科目的复查工作,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
3、复查结果通知
国家统考科目复查结果将于2018年2月27日前由省考试院回复我校,我校将在接到复查结果后,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查结果。
2018年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初始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