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码:81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5年8月,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和海军、武警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学院占地830亩,在校学生13280名,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8571名,现代远程与教育在册学生4709名。
系部设置:我院设置“九系一部两院两中心”(石油工程系、化工化学系、经济管理系、农林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医学护理系、航运工程系、艺术系、公共教学部、学院、延安干部培训学院枣园分院、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中心、中职部等14个教学和培训机构。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在岗教职工969人。现有教授34人,副教授29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6人,双师素质教师190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实训条件:拥有校内10大综合实训中心、151个实训室和156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延安市重点实验室3个。
技能培训:学院是全国青少年延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清华大学后勤员工培养输送基地、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员培养基地、石化行业职教培训全国示范实训基地、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陕西省建筑业岗位资格培训机构、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培训基地、延安市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基地、延安市干部培训基地、延安市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
第五条办学地点:延安市枣园 邮编:716000
学校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纪委、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公共课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责任部门和主要职责如下:
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系上级部门,负责与单独考试招生联盟校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做好单独考试招生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相关经费的使用安排。
宣传组主要职责:党政办负责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在网站、报刊、网络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宣传;负责网上咨询、电话咨询、考生及家长到校咨询等工作。
考试工作组主要职责:教务处负责本校笔试的考试组织、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各系制定本校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招生录取组主要职责: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专业及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考生咨询、报名及现场确认等相关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院系制定本校相关专业报名资格面试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及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后勤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后勤处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安全保卫处负责单独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及考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接待服务组主要职责:党政办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期间的用车保障;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园内各种标识的制作及布置工作;负责校园内考生及家长的引导工作。
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纪委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yaptzs.***/
招生咨询电话:0911-8262811;0911-8262812。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 报名对象
2018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