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各地市、县可结合本地市、县实际,具体确定考点设置。
2.考场应选择安全、安静、采光好的学校教室,有标准化考场的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3.各考点必须按照单人、单座、单行的要求布置考场,每个考场座位不得超过25个。考场内除考试必备物品外,不得有其他任何物品或文字。
4.每个考点须有主考1人、副主考1-2人,流动监考若干人。各考点主考、副主考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委任。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的职责和考试程序、考试纪律等按自治区大中专招生统考的管理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
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考点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