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病毒性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病史、抑郁症,无耳聋、足跛等严重影响学习者(详见招生体检标准)。
(三)年龄为11-14周岁(2004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同时父母至少一方在报名地市范围内工作。
(五)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考生为城镇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城镇居民。
(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为农业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农牧民。
(七)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户口在边境乡,且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
(八)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截止2018年4月30日),且父母至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以上(含八年,截止2018年4月30日)。
答案来源于: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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