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系、部)要为每位新进教师配备一位教学指导教师,并填写《新进教师与指导教师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新进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纸质版1份送到行政楼121,电子版发送到xyjiaoshi@***);同时督促新教师和指导老师按照文件《徐州医科大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徐医大办[2016]32号)和《徐州医科大学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制度实施办法》(徐医大办[2016]38号)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培养工作;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师德修养、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管理、教师礼仪、教育技术、教学评价、教学反思”系列主题教师教学发展活动及微格教学训练,要求新进教师全程参与;
3.培养期满,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培养对象通过试讲、查阅《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初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付芝 潘晨 联系电话:83262346 联系地址:行政楼121办公室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9月4日
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实施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相关安排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