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要求,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招生、培养、学籍、就业、奖助、后勤、保卫以及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
2.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3.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院建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以及培训方案等相关工作;
4.以纪委(监察室)人员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全程参与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进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其职责如下:
1.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复试及录取方案,同时制定有关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2.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
3.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
(三)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组,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可成立几个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资格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复试小组成员3-5人。每个复试工作组配备一名记录秘书和一名工作人员(含摄像)。复试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如下:
1.负责制定专业课面试实施方案、专业课面试题库命题和组织工作;
2.负责考生的专业课面试工作,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考核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文件由纪委(监察室)备案储存。
3.负责填写各类复试表格,成绩的核算及复查等。
4.负责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命题、考试的组织和阅卷工作等。
2018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