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
2.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3.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院建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以及培训方案等相关工作;
4.以纪委(监察室)人员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全程参与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进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监督。
2018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要求,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招生、培养、学籍、就业、奖助、后勤、保卫以及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