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试题等一切与考试有关的保密事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院将派出巡查员进行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及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信息咨询及举报电话号码:
西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91)6405192
西藏大学纪委(监察室)电话:(0891)6405100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8日
2018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