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成绩占50%;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能力占40分,综合素质能力占4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分。
3.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二)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1)+(复试总成绩×0.5)。
(三)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所有复试考生复试笔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政治立场有问题及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替考等,不予录取。
(八)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未达到教育部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十)复试合格考生,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8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复试成绩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