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57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66号。
第六条 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占地1000余亩,教职工79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51人,双师型教师129余人,现有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从1955年创办以来,已有60余年办学历史,形成了“精耕汽车,深融产教,滋润职业,鼎力社会”的办学特色。
第七条 2018年我院21个专业面向17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分管招生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及招生处、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2018年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