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单招考生分类别、分专业确定总分。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之和作为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占50%,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3)中职对口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占50%,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我校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4.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8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2018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8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我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2018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7.被我校预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确认录取(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在与学校签订《诚信协议书》后,我校发放预录通知书。
8.第一批正式录取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数,我校将从同一类别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顺序替补录取考生,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8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与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