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17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17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湘潭大学;
2.“申请-考核”制非应届考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上进行学历认证,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同时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n/)上进行已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上进行学历认证,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同时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n/)上进行已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6.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7.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一)2018年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以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助学金文件。
(一)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时,必须将有关情况于2018年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cn/)查询招生简章。湘潭大学研招办电话:0731-58292051,传真:0731-58292695,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1.湘潭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湘潭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2018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