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1. 开题报告
(1) 开题报告的时间。博士生在确定选题,大量阅读文献的基础上,一般应在入学
的第三学期期末之前,迟应在第四学期期末之前完成开题报告。
(2) 开题报告的方式。开题报告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在学院的学术交流论坛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至少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 位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导师可以作为其中一位专家。
(3) 开题报告的内容。依据《开题报告表》的要求,做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会后,及时完成《开题报告表》,交学院研究生科保存,以备检查。
(4) 若开题报告没能通过,在导师的指导下3 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开题。2 次开题报告不过者,应终止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学业(做退学处理)。
(5) 若因正当原因改变选题,须按上述要求重新开始做开题报告。
(6) 论文开题通过1年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中期考评。
2. 论文工作
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3. 中期考评
学位论文开题一年后,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向学院组织的考评小组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考评小组至少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3位专家组成,导师可以作为其中1
位专家,另2位专家可以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考评小组对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认真审查,并将考评意见填入《中期考评表》,对未按论文工作计划完成阶段工作的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中期考评表》交各学院研究生科保存,以备检查。
4. 学位论文的撰写
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小组)的指导上,由外国留学生
(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且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多人合作的课题应明确区分本人所做的工作,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
学位论文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写,应有15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撰写格式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