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复试小组(导师除外)评价50分、导师综合评价50分。
1.复试小组评价(50分)
①基础水平(5分):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工作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知识结构及学术背景等;
②专业知识(15分):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了解情况、博士阶段学习及科研计划;
③科研能力(10分):科研工作及成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潜力等;
④外语水平(10分):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⑤综合能力(10分):政治思想、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特长及专家推荐意见等。
2.导师综合评价(50分)
导师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并给出综合的书面评价。
3.拟录取总成绩构成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复试程序
博士研究生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进入考场,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宣布考生姓名,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查阅考生个人资料。
2.考生全英文自我陈述,并做主题学术报告(10分钟)
①全英文自我陈述。自我陈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和硕士阶段就读学校情况及学科(专业)介绍、工作单位简介及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情况。
②主题学术报告。考生可选择一个熟悉的本学科学术或科研方向进行自命题讲解或评述(可为硕士论文研究方向或博士阶段拟研究方向的前沿知识、新研究动态、已掌握的情况、个人已做的工作或对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需准备PPT。为便于播放,建议使用Office2003软件制作PPT)
3.答题环节(10分钟)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主题学术报告、自我陈述、个人提交的科研材料等随机提问。
4.完成面试,由复式工作小组成员对考生以不记名方式单独打分(导师在为报考自己的考生评分时,不参与复试成员评分,仅在《导师面试评价表》上评分并撰写综合评价意见)。
5.复试小组秘书计算考生复试成绩,签字。
6.完成所有考生面试后,合议终结果,签字。
7.提交复试结果情况表。
(三)拟录取原则
1.已在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章程及目录中公布的博士生导师方可在招生当年招收博士生,引进人才按学校聘用合同执行;
2.博士生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2名;
3.复试前和录取过程中,考生因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者,可申请在同一学科内调至未达招生限额的导师(限额遵循上述第2条的规定),如无导师接收则自动淘汰;
4.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一总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复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2018年西南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监督电话:0816-6089051(学校纪委办公室)、0816-6089115/117(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