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学章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英译名:SouthwestJiaotong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现有三个校区: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峨眉校区(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区路二段6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序列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别为:普通类、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第五条 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普通本科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在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履行对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追责、问责。
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年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十条学校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用人单位所在全省(区、市、县)招生。
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