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西宁城区户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局备案)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西宁城区户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不含三县)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须含毕业生本人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不含三县)一年以上的有效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不含三县)一年以上经商、务工、柔性引智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柔性引智人才出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西宁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证明书》;
4.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户口本须含毕业生本人信息)。
(三)具有西宁城区户籍,在外借读小学的回宁生须持学籍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局备案)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
答案来源于:2018年西宁城区小学升初中报名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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