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20:01:00 解决时间:2018-06-13 14:05

满意答案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6.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13 14:05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3(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3(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7092663任老师。(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受理考生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7092421联络人:王老师(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7,87092898,传真:(028)87092912
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b..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7,87092898,传真:(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联系电话:028-87092603,联系人:申老师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2019年3月21日附件【附件:学生缴费操作说明.docx(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7092273王老师(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七、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