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各专业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方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本科专业(含方向)考生需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方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第一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音乐史论)、舞蹈学(舞蹈史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第二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方向)、舞蹈编导。(注: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小方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比例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有:动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课成绩×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以本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高考满分为准);
例:以高考满分750分为例,考生文化课满分为750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系数=750/200=3.75;(高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以此类推)
六、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后,登录我院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按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合格证,我院不再单独寄发;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新疆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时须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填报志愿;
3.特困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规定可咨询我院学生处,电话0991-2558207;
4.考生在参加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考生自行斟酌;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业复查测试,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院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新疆“民语言”、“双语班”考生,被我院录取入校后,我院将进行汉语水平等级测试(MHK),汉语水平达到我院进入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可免于预科学习,达不到标准者需进行预科学习;
8.报考我院的新疆生源考生,不得在我院外省考点参加考试,只能在疆内所设考点中,限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我院疆内各考点亦不接受外省考生考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除外),否则成绩均视为无效;
9.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院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预科4500元/年)
普通类本科:3200元/年
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预科3500元/年)
八、其他
2.大专各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艺术类大专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美术类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舞蹈教育专业外省考生需参加舞蹈类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新疆籍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8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含大专)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