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照《新疆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2018年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