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
2.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一志愿,一志愿未满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投档考生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体综合低录取分数线,再按照体育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政治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数依据我校录取率确定。
3.录取学生入校后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录取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公布。
5.考生若已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普通本科(单招)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