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乌鲁木齐市考生不迁)。《户口迁移证》所列各项信息必须齐全,尤其户籍中的籍贯、出生地必须详细到市县,加盖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落户时需递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且要求以上所有证件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内容必须一致,少数民族学生须填写全名(含父名);户口迁移地址:新疆师范大学(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派出所);开学三个月后不再接收落户材料,所有学生户口一旦迁入后,学生在校期间户口将不能迁出。温泉校区的学院新生迁入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昆仑校区的学院新生迁入地址为:友好北路派出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2.党组织关系的接转:疆内新生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转接,由现所在党支部选择转往“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再由我校党委组织部在系统内接收并转至所在学院党总支;疆外新生须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高校工作处,具体转往单位为:新疆师范大学,报道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至我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专人至自治区教育工委高校工作处办理转接手续。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及党组织关系的转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