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报考侦查学、治安学专业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法学专业笔试《刑法学》。笔试均使用汉语答题。
(二)面试、体能测试
面试标准:按2017年公安院校招录面试标准执行。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体重超重的衡量标准为: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视为超重;公安院校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0.6)(含文、理科),政法院校公安类专业裸眼视力在4.7以上(0.5)(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生:10米×4往返跑13秒1以内;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纵跳摸高2.65米以上。
女生:10米×4往返跑14秒1以内;800米跑4分20秒以内;纵跳摸高2.30米以上。
1.报考侦查学、治安学专业的考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者,根据选拔成绩(选拔笔试成绩占60%,专科期间平均成绩占40%)的排名,按计划类别,择优录取。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政审、体检合格者,根据选拔成绩(选拔笔试成绩占60%,专科期间平均成绩占40%)的排名录取。
2.对于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和全国高职高专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名次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照顾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我院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审核批准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新生复查工作按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疆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标准为5500元∕每学年。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警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符合我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邮编830013)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咨询电话:0991-2385455 0991-3190109
0991-2385455(传真)
(三)6月8日上午,报考侦查学、治安学考生面试、体能测试,6月8日下午所有报考考生进行笔试。详见准考证。
(四)报考考生6月9日上午集中体检,具体详见准考证。
(五)政审合格后的政审表,以推荐院校为单位,6月11日前报送至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六)选拔录取
2018年新疆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