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录取花名册中录取专业与推荐材料中所学专业不同时,须附学籍管理部门相关证明。
(二)拟直升本专业培养方案。
(三)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学生推荐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教育厅文件)(“备注”栏,注明学生生源类别,如民考汉、民考民、双语生,后增加“高考考号”、“学号”、“班级排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五个字段)。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16版)》中的名称。
(四)拟直升本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五)考生照片册:将考生照片贴于A4纸上(以拟升本科专业为单位集中,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专业等个人信息(按学号排序),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学生电子照片。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CCT一级及以上证书、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新疆财经大学
2018年5月30日
2018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