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地处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我国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2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专业音乐学校--“广州音乐院”。学院名称历经变化,1957年10月重建并更名为“广州音乐学校”,1958年更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同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1985年12月,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广州音乐学院”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199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院内兴建了一座“冼星海纪念馆”,馆名由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200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经过几十年的办学历程,我院正逐渐发展成立足华南、面向内地和港澳,辐射东南亚的专业音乐教育中心,学科建设也由单一的教学型转变为教学研究型。我院一直将传承和振兴民族音乐文化,特别是岭南音乐文化为己任,以构建现代专业音乐教育体系为发展目标;按照现代的教育理念和人才观,以培养优秀的音乐专门人才、师资人才和普及型人才为长期办学任务。
我院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现代音乐系、钢琴系、声乐系、民乐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等十一个系,还设有研究生部、音乐研究所、学报编辑部、音乐心理实验室、岭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岭南音乐展览馆、音乐科技实验中心、基础教育部、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三个实验乐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与合唱团)。它们基本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研究和音乐表演等各个专业领域,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学术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同时还形成了中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办学层次,以及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我院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办学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700余人,高等教育在校生1120余人。
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3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120人;具有中级职称者158人;取得博士、硕士学位78人。他们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专业结构上都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从而构成一支由资深教授和以博士群为主体的中青年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一)学杂费标准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3】34号文件,学费15000元/年,留学生25000元/年。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我校所有收费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执行上年度物价标准,如遇学费或住宿费调整,则按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实施的新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构建了以奖、助、补、贷为主的助学解困体系。
★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三)入学
1.新生入学后,我校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2018年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新生户籍迁移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