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命制复试试题
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的主要内容有专业课、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和体检。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6.各学院在校研招办认可的时间、地点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阅卷规则与初试阅卷规则相同。
7.由研究生部牵头组织有纪检、保密人员参加的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8.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前,需将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于考生,考生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由学校在本单位官网统一公示。
2018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