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政治、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按考生报考专业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获得地市州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同学,在报名期间需备注获奖名称和等级,并于3月10日前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我院招生工作处备案,可享受以下政策: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20分加分政策;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2018年3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省招办要求为准),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2018年12月8日
2018年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及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