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织机构。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进一步严格公示制度。二级学院公示应在全院范围进行,时间为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