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校资助中心或原所在院系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毕业确认工作是所有贷款学生毕业手续的重要环节,各院系要安排专门的时间和地点对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相关事宜的告知,并对毕业生进行诚信还款教育。同时,要上报本次毕业生教育工作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和照片(背景有毕业教育的PPT或版面)。总结及照片材料须在5月14日前上报校资助中心。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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